最新勞動部霸凌懶人包!職場霸凌向勞動部申訴有用嗎?了解職場霸凌定義、自救方法

職場霸凌讓人身心俱疲,有時要了解職場霸凌法條,蒐證向勞動部檢舉和申訴,才能捍衛自身權益。本篇完整收錄職場霸凌常見疑問和自救方法,讓你停止內耗,不害怕明天到來!

勞動部霸凌懶人包

近日,在各大新聞版面鬧得沸沸揚揚的「勞動部職場霸凌案」,到底發生什麼事?為什麼會引起大眾關注?以下是事件始末:

公務員生前疑遭長官職場霸凌

▲11月4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39歲吳姓公務員,疑似因不堪職場霸凌,於新莊聯合辦公大樓內輕生。

▲11月7日

疑似是勞動部的公務員於社群平台爆料,吳姓公務員長期遭長官職場霸凌,才導致憾事發生。當日高層還指示因貨梯僅供長官使用,因此禁止使用擔架運送遺體、不給蓋白布,極度不尊重死者,更試圖對同仁下達封口令。

勞動部依程序啟動調查、訪查相關人

▲11月8日

勞動部經由社群平台爆料及新聞媒體報導得知,吳姓公務員似乎遭勞發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工作量難以負荷、長期早到晚走,顯見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勞動部內部召集調查小組,依照行政程序開啟調查,訪談關係人、對北分署同仁進行匿名問卷訪查,欲釐清案件疑義。

▲11月11日

新北市議員李宇翔接獲大量陳情,在臉書表示對吳姓公務員職場霸凌的長官就是謝宜容,常常大聲咆哮與嘲諷同仁、亂摔公文,有下屬不堪其擾向勞動部陳情,反遭謝宜容威脅。

調查報告與懲處結果引眾怒

▲11月19日

勞動部召開記者會,由勞動部部長何佩珊及政務次長許傳盛鞠躬致歉,並說明調查結果,稱吳姓公務員是因為長期工作壓力過大,而選擇輕生,無法證明北分署長官謝宜容對其職場霸凌,但因責仍決議將謝宜容調離現職、轉任非主管職。勞動部的調查結果及懲處過輕,無法平息大眾怒火,引起強烈輿論反彈。

▲11月20日

勞動部部長何佩珊赴立院接受質詢,立委質疑勞動部為何慢了4天才開始展開調查,是否有壓新聞之嫌?是否透過同黨人士何博文找到新北市議員李宇翔,希望對方別再追究事件?

對此勞動部部長何佩珊表示僅是因為不認識新北市議員李宇翔,希望了解事件才拜託中間人聯繫,並無壓新聞之說。何博文也於臉書發文並附上對話截圖,強調沒有施壓、沒有包庇。傍晚勞動部部長何佩珊便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口頭請辭。

行政院長卓榮泰下午緊急出面致歉,謝宜容記2大過送懲戒,最嚴厲處分將免職、不得再任公務員;強調政府會記取教訓,各部會需徹底清查機關內部,不容許再有職場霸凌行為。

總統賴清德於臉書發文致歉,承諾展開全盤檢討,期許改善職場文化、工時與人力配置,杜絕各種形式上的職場霸凌

▲11月21日

新北地方檢察署已分他字案調查,預計將傳喚相關人到案說明,全案朝瀆職罪嫌等偵辦。

勞動部公務員輕生案件會引起眾怒,除了勞動部的應對方式、調查結果不被信服之外,勞動部作為職場霸凌申訴的公部門機關,卻可能存在職場霸凌、缺乏內部稽核程序,憾事發生後才得以被重視,著實讓人心寒。

▲11月22日

勞動部長何佩珊21日下午當面向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出辭呈,卓榮泰已准辭。

總統賴清德南下主持「海軍水星營區完工啟用典禮」,再度對勞動部離世員工及其家屬致歉,並表示政府對此案的態度是嚴查嚴辦,要還給離世者、家屬一個公道,全案移送法辦。

職場霸凌要如何定義?

我國法條目前對於職場霸凌沒有明確定義,不過法院和行政機關仍有解釋何謂「職場霸凌」。

4種職場霸凌類型最常見

根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及勞動部工作生活平衡網文中解釋,「職場霸凌」係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同仁間或主管及部屬間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對待,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常見情形包含4大類型:肢體攻擊、語言暴力、心理(精神)攻擊、性騷擾。

職場霸凌者的特徵

職場霸凌者人數不僅限於一位,且有可能是職場中的主管、部屬、同仁,以主管為例,因職務位階不同,容易產生權力濫用、不符合公平性之行為,而造成被霸凌者身心創傷。

職場霸凌者人數不僅限於一位,有可能是職場中的主管、部屬、同仁,但通常以主管居多,因職務位階不同,容易產生權力濫用、不符合公平性之行為,而造成被霸凌者身心創傷。

遭遇職場霸凌怎麼辦?常見疑問一次看

如果遇到職場霸凌,除了無所適從之外,也會讓人提不起精神,重重影響身心健康及生活步調。難道只能吞下委屈嗎?當然不!若是公司內部消極處理,又該怎麼辦?

有哪些方式可以有效保護自己?

  • 內部救濟:依公司內部制度向專責單位(如: 法務、人資)進行申訴。
  • 訴訟救濟:依相關法規追究霸凌者、雇主之法律責任。
  • 外部申訴:得向主管機關、勞動部檢舉

若HR無作為或企業文化默許霸凌,該怎麼辦?

提起勇氣向上級主管與人資部門檢舉職場霸凌,卻被冷處理、勸説要忍耐,亦是常有的事,如果有這樣的狀況,就要從外部管道來捍衛自身權益,向勞動部檢舉、全國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如何減少霸凌帶來的負面影響?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台北電子報第47期建議,倘若遇到職場霸凌,被霸凌者可以採取以下心理調適措施:

  1. 跟員工諮商師或公司健康部門的醫師約時間,詳細說明所遭遇到的職場霸凌經驗,減少個人的壓抑與壓力。
  2. 適度的服藥以減輕生理病痛。
  3. 盡可能維持均衡且健康的飲食,以維持個人戰力。
  4. 請員工諮商師協助你處理因職場霸凌而有的各種情緒,以避免自身落入專業枯竭。
  5. 做一些可以讓自己身心放鬆的活動。
  6. 要有在工作場所以外的朋友,他們更容易站在你的立場上體諒與傾聽。
  7. 在下班後做一些能讓自己感到愉快的事情。
  8. 盡量保持幽默感,並對自己好一點。
  9. 與關切職場霸凌的相關社福機構保持聯繫,或在工作之外尋找有共同經驗的朋友、部落格、社群。

職場暴力和職場霸凌差異是什麼?

職場霸凌發生於權力不對等的社會關係,即加害者與被害者處於上對下的關係;職場暴力除了包括上司對下屬的欺凌之外,也可能來自同事、顧客、客戶、照顧對象以及陌生人。

如何蒐集證據,以法律途徑維權?

若不幸遇到職場霸凌,能藉由行政、民事、刑事訴訟,分別主張權利。

行政可透過職業安全衛生法要求雇主採取預防措施,或向勞動部申訴
民法依民法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刑法依刑法之規定(如傷害罪、公然侮辱罪)提起告訴。

蒐集職場霸凌相關事證可以這樣做:

  • 即時保留工作往來的文書、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電子郵件、網路頁面資料。
  • 非隱私對話可以進行錄音、錄影,主要用於舉證,並使法院採信;若還是擔心造成妨害秘密罪,建議在公共空間或多人在場時進行。

延伸閱讀:

什麼是台灣勞工權益保障?相關問題探討一次看!

如何處理勞資糾紛?法律專家給出的建議

勞資糾紛追訴期是什麼?了解勞工訴訟協調請求權消滅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