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續,可選擇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仲裁,以保障自身權益,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續階段,雙方應考量法律程序及可能的時間成本,避免進一步激化爭議。
什麼是勞資爭議處理?
勞資爭議處理是指勞工與雇主之間因勞動契約、工作條件或工作環境等相關問題而產生的爭議所進行的解決程序與處理方式。當雙方在權利或義務上出現分歧時,勞資爭議的處理機制可以幫助雙方找到共識,避免因勞資爭議擴大而影響勞動秩序和社會安定。因此,這套處理制度不僅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手段,同時也是維持勞資雙方和諧的重要機制。

不過,如果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該怎麼辦,在本文中接下來也會進一步討論,帶大家了解,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到底該怎麼做。
勞資爭議的適用範圍
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3條的規定,只要是雇主或是有法人資格的雇主團體跟勞工或工會之間發生勞資糾紛,都可以用這個法律來進行勞資爭議調解或仲裁等程序來解決問題。
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的定義,所謂勞資爭議其實可以分成兩種,權利事項的勞資爭議和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聽起來好像有點難,但其實很簡單,這兩者的差別主要在於,權利事項勞資爭議通常是和現有的勞動契約或法律規定有關,例如雇主不發工資、未支付加班費等勞資爭議。
如果是調整事項的勞資爭議,則是牽涉到未來的勞動條件變更,例如調整工時或修改福利等勞資爭議。簡單來說,一個是討論現在的權利問題,而另外一個是在爭取未來更好的工作條件。
| 勞資爭議適用範圍 | 說明 |
| 權利事項勞資爭議 | 積欠工資是很典型的勞資爭議 |
| 調整事項勞資爭議 | 工時與休假日數爭議 |
權利事項的勞資爭議
權利事項勞資爭議就是指勞工和雇主雙方之間,根據法律、團體協約或勞動契約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而產生的糾紛,這類勞資爭議就通常涉及雙方應遵守的規定,積欠工資是很典型的勞資爭議。
如果雇主沒有按照約定的時間發工資,甚至拖欠好幾個月,這就是屬於權利事項勞資爭議,面對這種情況,勞工可以透過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調解,請求協助解決,確保自己的應得工資能夠拿到手。
不支付加班費或獎金也是很常見的勞資爭議,有時候勞工辛辛苦苦加班,結果雇主卻不願意支付應有的加班費,或者本來有約定的獎金卻無法拿到,這時候,勞工有權提出申訴,要求雇主遵守契約的規定,支付應得的薪資和獎金。勞工也可以尋求勞工局等單位協助,進行勞資爭議調解,保護自己的權益。
還有常見的勞資爭議,假如雇主沒有正當理由就把勞工解僱了,甚至在解僱後拒絕支付資遣費或退休金,這也是很常見的權利事項爭議,這種情況下,勞工不只可以向勞工局求助,還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爭取應有的補償和權益。
權利事項的勞資爭議處理,主要是幫助勞工維護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遇到這類情況千萬不要放棄,應該積極尋求相關單位的協助,依法處理,才能確保自己的勞動權益不被侵犯。
調整事項勞資爭議
調整事項勞資爭議就則指勞資雙方對於勞動條件未來變動,雙方無法達成共識而產生的爭議。由於調整事項不受現行法律約束,因此這類爭議往往需要透過集體協商、仲裁或其他協調方式解決。
勞資爭議就調薪爭議這是最常見的勞資爭議,舉例來說,每到年初或年底,很多公司都會考慮調薪,但問題就出在,雇主覺得只要調5%,但工會或勞方代表卻認為至少要調10%,於是雙方就開始僵持不下。因為調薪勞資爭議就本來就沒有法律規定應該調多少,所以只能靠雙方協商,甚至勞工會因為談不攏而進行罷工,以爭取應得的薪資調整。
工時與休假日數爭議,這類勞資爭議就主要是在工作時間的安排上出現問題,例如,工會要求把工時從一周5天改成4天,或要求公司每年增加幾天休假。雇主這邊可能會覺得工時縮短會影響產能或增加成本,而不願意配合,這時候雙方就得進行協商,來看看是否能找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勞資爭議處理的方式
當勞資爭議發生的時候,通常會依照一套處理程序來解決這些糾紛,避免雙方情況惡化。簡單來說,勞資爭議的處理方式大致分成三個階段,調解、仲裁和訴訟。下面就來用更簡單易懂的方式說明一下這三個步驟。
| 勞資爭議處理步驟 | 說明 |
| 勞資爭議調解 | 可以節省雙方不少時間和成本 |
| 勞資爭議仲裁 | 調解沒辦法解決問題,進入下一個程序 |
|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訴訟 |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仲裁都無法解決爭議 |
勞資爭議調解
勞資爭議調解其實就是勞資雙方發生爭議後的第一道防線。這個階段的目標是讓雙方坐下來好好談,不要急著上法院,通常是由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者是其他專業的單位來派出調解員,幫雙方當個和事佬,試著找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勞資爭議就調解的好處是什麼呢?是一個相對簡單、快速,而且沒那麼多繁文縟節,可以節省雙方不少時間和成本。再來,因為這階段只是希望雙方能達成共識,不用走訴訟那麼嚴肅的程序,通常勞資爭議就調解成功了,就不需要再往後走到仲裁或訴訟的階段,調解算是勞資爭議處理中最人性化的一步。
勞資爭議仲裁
如果勞資爭議調解沒辦法解決問題,雙方還是僵持不下,那就得進入下一步仲裁了,仲裁的概念就像是請個專業的律師,法院來幫你們判個輸贏,這時候會由一個中立的第三方來做出最終決定,而這個決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都必須遵守。
為什麼要勞資爭議仲裁?因為當雙方意見分歧時,調解人通常只能給建議,但仲裁人則是有權做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定。這個方式比調解更有威嚴,但比起直接訴訟來說,勞資爭議仲裁的過程仍然相對簡單,所需的時間也比較短,不用耗費雙方太多的精力。
勞資爭議仲裁也有缺點,因為一旦仲裁裁定做出來,雙方都得遵守,就算結果可能有一方不滿,也無法隨便推翻。因此,這階段的勞資爭議處理就變得比調解更嚴肅,雙方在申請仲裁前通常會再三考慮。
勞資爭議訴訟
當勞資爭議調解和勞資爭議仲裁都無法解決爭議,也就是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續,雙方的立場又堅定不讓步時,事情就只能走到最後一步訴訟了,簡單來說,就是把問題丟給法院,透過法律程序來解決勞資爭議,勞資爭議訴訟就像是一場漫長的戰爭,不僅過程冗長,而且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大家就必須思考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怎麼做。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法庭上會依據法律條文、證據以及雙方的主張來進行判決,這過程可能持續好幾個月甚至幾年,法庭就不像調解和仲裁那麼溫和了,因為這已經是最後一步,雙方通常都會找律師來捍衛自己的權益,氛圍也更嚴肅和緊張,就是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一旦法院做出判決,雙方都得無條件遵守。這是最終的解決手段,所以一般來說,勞資雙方如果能在調解或仲裁階段解決問題,就不會想走到訴訟這一步,畢竟時間長、費用高,而且一旦鬧上法院,雙方的信任基礎也就徹底破裂了。
簡單來說,處理勞資爭議就像爬階梯一樣,從調解這個柔性的階段開始,雙方好好談談,試著解決問題;如果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再進入仲裁,由中立的專業裁判來做決定。最後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才走到訴訟,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嚴肅、更具法律效力,但也相對更耗費時間和資源。因此,勞資爭議雙方如果能在調解階段就解決問題,是最好的結果。
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該怎麼辦?
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勞資爭議調解的過程中,無法達成共識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並且也沒有同意讓勞動調解委員會來決定調解條款,那接下來該怎麼辦呢?這時候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會主動依職權提出一個認為適當的解決方案,類似於提供建議,讓雙方各退一步,接受這個方案來化解糾紛,大家就必須想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
事情往往沒那麼簡單,如果當事人在收到建議方案的通知後的10天內提出異議,也就是說明自己不同意這個方案,那就表示勞資爭議調解失敗,這次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了,大家就必須想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
其實,這是為了讓雙方在勞資爭議調解過程中,有一個更靈活的解決空間,因為有時候,當事人一開始可能立場比較強硬,但當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提供一個中立的方案時,雙方會願意冷靜下來,重新思考是不是應該接受這個方案來解決問題,或是想想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該怎麼做。
但若在這段時間內,任一方對這個方案不滿意,並明確表示反對,那就表示雙方還是沒辦法達成共識,這次勞資爭議調解就會宣告失敗,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接下來就需要考慮其他更進一步的手段,例如進入仲裁或者訴訟階段,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10天的時間,就是要給雙方一個再三考慮的機會,畢竟,勞資爭議調解的目標是希望雙方能和解,而不是一方強壓另一方妥協,就像是冷靜期,給雙方一點時間消化方案、討論利弊,看看能不能放下心中的堅持,接受一個對彼此都有利的結果。
進入下一步程序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以及調解不成立後續時該怎麼辦呢?這時候法院會主動告知或通知當事人以及所有參加調解的相關利害關係人。換句話說,當勞資爭議雙方在調解桌上談不攏、協商破裂後,法院就必須告訴大家,調解沒成功,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接下來要進行下一步程序,這時候調解的申請人,也就是一開始提出要調解的一方,會有10天的時間來考慮是否要繼續走訴訟這條路,意味著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
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人必須做出一個決定,要不要反對法院繼續進行訴訟程序?大家必須考慮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辦法,如果他選擇不反對或者沒表示意見,那法院就會自動進入訴訟階段,而且是由原本參加調解的同一位法官接手,直接開始訴訟程序。
勞資爭議訴訟過程中,法院還會利用調解時收集到的所有資料、證據來進行訴訟,這樣就不需要雙方再重新提交一堆重複的資料,也能避免重複討論同樣的事證。等於說,之前在調解時所做的努力、談判過程中提出的事實和證據都不會白費,反而能幫助訴訟更快進行。
所以勞資爭議申請人有10天的反悔期,想繼續打官司,就什麼都不要說,程序就會自動開始;如果不想提出訴訟,那就在這10天內趕快告訴法院,否則一旦訴訟程序啟動了,就再也無法回頭了,所以大家必須考慮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辦法。
勞資爭議當事人在這段時間內要好好思考自己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資源以及心理準備來應對接下來的訴訟階段,畢竟一旦進入訴訟,時間和金錢的投入會比調解階段更大,也可能需要面對更多法律上的挑戰。
不成立後續可以選擇仲裁
如果勞資爭議調解沒談成,其實也不用急著走到訴訟這一步,因為勞資雙方還有一個選擇,就是合意進行仲裁。簡單來說,就是雙方如果願意坐下來再試一次,可以選擇由中立的第三方來做最後裁定,這樣就不用把事情鬧到法院去。仲裁其實比訴訟簡單很多,程序也沒那麼複雜。
勞資爭議仲裁的程序比訴訟靈活,而且可以避免雙方走上法庭對簿公堂,讓事情變得更僵。而且仲裁的過程通常是保密的,這樣可以避免企業或勞工的形象受到影響。不像訴訟一旦公開,雙方的矛盾可能就會被放大,甚至可能影響到公司的營運和員工的工作情緒。

勞資爭議仲裁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一旦同意進行仲裁,結果出來後就必須遵守,不像調解還可以來回討論。所以,仲裁算是一個半強制性的解決方案,當事人需要有心理準備,仲裁裁定後就很難再反悔了。
但如果雙方根本不願意繼續勞資爭議協商,也對仲裁沒興趣,那就只好進入訴訟程序了,這時候事情就會變得更加複雜、耗時,也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和時間。所以,勞資爭議仲裁是一個在勞資爭議調解和訴訟折中選擇,如果能透過仲裁來解決,對雙方來說其實都省心不少,接下來就看看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該怎麼做。
相對於進入法院打訴訟,仲裁的時間成本真的少很多,要是選擇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話,整個程序大約會需要69到79天左右才能完成;而如果選擇由獨任仲裁人來處理,那就更快,大約45到55天就能結束,比起訴訟可能要拖好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情況,勞資爭議仲裁顯然是一個更省時的選擇。
很多人會覺得勞資爭議仲裁好像也很花錢,但跟一般的訴訟費用比起來,勞資爭議仲裁最大的優勢就是不需要任何費用,這代表勞工或雇主在申請仲裁的時候,不用擔心額外的法律開銷,比起進入法院訴訟要花的律師費、訴訟費等,勞資爭議仲裁的成本幾乎可以說是零,這對於雙方來說,都可以減輕不少財務壓力,所以大家接下來就看看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該怎麼做。
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找律師打勞資糾紛官司
勞資爭議在法律上被歸類為強制調解先行的案件類型,也就是說,你必須先經過調解這個步驟,法院才會受理你的訴訟。假如你一開始就直接想走訴訟,而完全沒有進行過調解程序,法院也會把你的訴訟視為聲請勞動調解,要求先進行調解,然後才會進一步進入訴訟程序,這就像是一道必經的程序門檻。
雖然勞資爭議訴訟和一般民事訴訟的流程大致相同,但由於勞資訴訟涉及勞工權益,所以在法律上有一些特別規定,接下來就看看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該怎麼做。
勞資調整不成立後續訴訟費怎麼繳?
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當你決定要提起勞資爭議訴訟時,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繳納訴訟費用。原則上,訴訟的原告需要先支付裁判費,但這裡對於勞工有個特別的規定,因為考量到勞工在提出訴訟時可能經濟狀況不佳,所以如果勞工要提起的訴訟內容是像確認僱傭關係或請求給付工資、退休金、資遣費,這類涉及基本權益的案件,只需要先繳納3分之1的訴訟費,等到最後判決出來,才由敗訴方來負責這筆費用。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聲請訴訟救助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就該想想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如果勞工經濟狀況真的非常困難,連3分之1的費用都繳不出來,還可以申請勞資爭議訴訟救助,其實就像是法律上的補助,只要勞工能證明自己目前沒有能力負擔這些費用,法院就可能會准許你暫時免繳訴訟費,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讓你可以先打這場官司,等到判決出來再來決定費用由誰來負擔。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申請勞資爭議訴訟救助時,勞工需要準備一些基本財務證明文件,只要能證明目前確實無法負擔訴訟費用,法院通常會酌情准許申請,所以這部分在勞資調解不成立後續就該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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