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雇主違反勞基法怎麼辦?工會協助勞工訴訟完整指南一次看!

當保全雇主違反勞基法的情況發生時,勞工可尋求工會協助訴訟,保障自身權益,透過工會協助勞工訴訟,不僅能有效處理保全違反勞基法的問題,還能爭取應有的補償與保障。

保全業違反勞基法員工該怎麼做?

當保全朋友,如果遇到雇主違反勞基法,剝削工時或薪水不合理,其實你是可以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不是什麼都只能自己吞下來,現在的法律規定跟申訴管道其實都滿完整的,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要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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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你覺得雇主有違反《勞基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打勞動部1955專線。這支電話全年無休,24小時都可以打,會有專人接聽,協助你了解狀況、幫你釐清法律問題,甚至一步步帶你申訴。像是工時超時沒加班費、不給休假、惡意扣薪這些,他們都處理過,經驗很豐富。不用擔心語氣不專業或不敢問,這條線就是為勞工設計的,講白一點,他們就是來幫你的。

撥打1955申訴

如果你覺得1955比較像是諮詢性質,那就直接殺到你工作的縣市所屬的勞工局,填寫申訴單、交資料,會有專員處理。這樣比較有效率,也會有正式的處理流程,像是調查、聯繫雇主、安排勞資協商等等。

比如你在台中上班,那就去台中市勞工局申訴;在台北工作就找台北市勞動局。通常地方的承辦人都滿熟流程的,會根據你填的資料跟提供的證據去做處理,比你自己一個人硬扛還要快又有效率。

尋求保全工會協助

除了政府資源,也可以找保全工會或勞工相關團體協助,現在有不少專門為保全產業服務的工會,他們會幫你檢查合約內容有沒有問題,也能陪你談、甚至幫你找律師。

如果你的申訴沒有被重視,或者你有很明確的證據證明雇主違法,那就可以考慮提告。雖然這步比較麻煩、也會花時間,但如果你真的受了不公平待遇,勇敢站出來還是很值得的。

根據《勞基法》第84-1條的規定,有一些特定類型的工作,比如,監督管理職、高度專業技術職、需要輪班、24小時監控的職務(像保全),是可以採用「責任制」的。但這不是你老闆說了算,也不是你簽名同意就可以亂來。這制度必須具備幾個條件才算合法。

有書面協議(不是口頭約定)、報備當地的勞工主管機關並獲核准、不能傷害勞工的健康或過度壓榨、工時制度要參考《勞基法》的標準,也就是說,如果公司叫你用責任制,但完全沒有報備、也沒經主管機關核可,那就是假責任制,到時候不但可以申訴成功,還有可能拿回應得的加班費跟補償。

舉個實際例子:你是一名社區保全,公司跟你說:「我們是責任制,不算加班費喔~」,結果你每天值12小時、連續上六天,完全沒有簽什麼書面合約,也沒看過勞工局核定,那你就要注意,這種狀況是可以申訴的,而且勝算非常高。

身為保全該怎麼自保?

記錄自己的出勤時間(拍照、打卡、手寫紀錄都可以)、留存合約副本或拍照存證、遇到問題先打1955了解情況、合理懷疑違法就找勞工局或工會諮詢,絕對不要相信「責任制就沒加班費」這種說法

總之,保全這個行業真的很辛苦,工時長、值夜班又壓力大,但這不代表就應該忍受違法或不公平的待遇。懂得維護自己權益、適時尋求幫助,比自己一個人悶著頭受氣還重要。當你了解越多,老闆想亂搞也會投鼠忌器,因為他知道你不是好欺負的。

保全遇到勞工訴訟怎麼辦?這篇說給你聽

最近看到有些保全朋友在討論區留言問,「公司亂扣薪水怎麼辦?」「被無故解雇是不是可以申訴?」這種勞資問題,其實在保全行業滿常見的。畢竟輪班多、工時長、老闆又常常說一套做一套,真的會讓人很無奈,但大家要記得,自己的權益,不能只靠運氣,要自己站出來爭取!

遇到勞資糾紛要找誰?

如果你真的碰上像是被拖欠薪水、不給加班費、違法解雇這類的狀況,第一時間最該聯絡的單位就是「勞工局」,各縣市都有屬於自己轄區的勞工局,你只要打個電話或親自去一趟,就能填寫申訴表,由專員幫你處理。

再來,也可以找「保全人員職業工會」幫忙。這些工會是由一群專門做保全工作的勞工組成的,不是只發會員證的單位而已,是真的會幫你出聲、幫你談判、幫你申訴的那種。

有很多人不知道工會可以幫什麼,其實他們的功能超多,像是幫你看合約有沒有問題、陪你出面談協調、提供勞工訴訟法律諮詢或引介律師、協助你向政府單位申訴,所以如果你不知道怎麼處理,找工會絕對是比你一個人來得有力!

保全工會是什麼?能協助你什麼忙?

保全人員職業工會是為了「保全勞工」設立的,重點在保障員工權益、協助勞資爭議。你是保全、你有在工作的,你就可以申請加入。這個組織站在「員工」這邊。

保全商業同業公會這是「保全公司」組成的團體,比如中華民國保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這類公會主要是保全行業之間的聯繫、規範跟交流,他們是站在「雇主」這邊的。

簡單來說:你是員工 找「職業工會」,你是老闆 加「同業公會」,別找錯了!不然你跟公司吵架,卻去找站在公司那邊的單位幫忙,那當然是白費工夫。

舉例來說,小張是一位在某大樓上班的保全,已經做了半年。有一天公司突然說「這週工時爆了,所以要扣你一筆薪水」還說「你有簽責任制合約不能申訴」,但他明明沒有簽任何書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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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網查資料,發現這是違法行為,於是打了1955勞動專線確認自己的權益,到台北市勞工局現場申訴,並聯絡了保全職業工會,請他們幫忙檢視合約與申訴流程,公司後來收到勞工局公文,才主動出面談判,把原本要扣的錢退還給他,這就是一個典型的成功案例。所以不要怕麻煩,只要有理、有證據、按程序,保全也可以站得住腳!

遇到問題不要忍,馬上記錄、收集證據,打1955或直接找地方勞工局辦理申訴,找保全人員職業工會協助,他們會提供實質支援,搞清楚組織屬性:工會幫你,公會幫公司,不要完全依賴論壇,但善用資訊、自主爭取

只要你不是違法在先,剩下的就靠制度來保護你。別讓不懂法的老闆把你當軟柿子,記住你不是孤單的,有很多單位能幫你撐腰!

保全違反勞基法:沒核准可是會違法

身為保全或保全公司的老闆,真的要搞清楚勞基法是怎麼規定的,尤其是「責任制」這塊,很多人以為只要員工點頭簽字就能用責任制排班,結果根本不合法,出了事還得自己扛。

根據台灣《勞基法》第84-1條,像保全這類需要輪班、長時間待命或特殊勤務的職業,雖然有可能適用責任制,但前提是一定要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得到核定同意,才能依法實施責任制。

也就是說,不是公司說了算,也不是你跟員工講好、寫個合約就能亂用。如果沒經過核定你就強行讓員工適用責任制,那其實就是違法,等於整個排班制度都不受法律保護。這會導致什麼後果呢?

保全勞基法規定說明
每天工作時間上限(加上加班)最多12小時
每個月正常工時最多是240小時
每個月加班工時最多48小時

簡單來說,你根本不能主張跳脫正常工時的框架,也不能避開加班上限的限制,更不能拿「責任制」當理由剝奪員工的例假日或休假,這些條文該怎麼遵守還是得怎麼遵守,尤其像第30條的正常工時、第32條的加班上限、第36條每週一定要有一天休息、第37條的休假日、第49條女性夜間工作的限制,這些都是不能亂動的紅線。

責任制也必須有加班費

很多保全公司排超長工時卻沒給加班費,還叫員工用「責任制」吞下去,結果員工一申訴,整家公司的班表都要重算,還要補發加班費甚至被罰錢。如果你是保全人員,也要懂得保護自己,遇到公司強迫簽署責任制但沒看到核定證明,那就要小心了,你完全可以拒絕,甚至去勞工局申訴,因為這樣的操作根本不合法。

要知道,責任制不是免死金牌,它必須依法申請、依法核准,雙方同意只是最基本的條件,沒拿到政府單位的核可,所有的操作都只是擺樣子。所以,不管你是勞方還是資方,只要是在保全這個行業,搞懂勞基法84-1條的遊戲規則是基本常識,不然不小心違法,不只是錢的問題,還可能面對勞檢、罰鍰甚至名聲受損,真的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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