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公司勞健保高薪低報會有什麼勞檢罰款?真實勞資訴訟案例一次看!

保全公司勞健保高薪低報屢見不鮮,常因此遭勞檢罰款,若員工提起勞資訴訟,法院將依事實裁罰,勞檢罰款與保全公司勞健保高薪低報行為常成為勞資訴訟案例的核心爭點,本文帶大家來了解並看看實際案例!

保全勞健保高薪低報是什麼意思?

保全勞健保高薪低報,簡單講就是老闆幫員工報的勞健保薪資,故意報得比實際薪水少,很多人一開始不太懂,會以為反正公司有幫我保險就好了,差那幾千塊沒什麼,結果哪天真的遇到事情要請領保險、或是老了要領退休金的時候才發現,原來這個「差那一點點」的金額,會影響到一輩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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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說個保全勞資訴訟案例好了,有一位保全大哥,月薪明明拿的是3萬8千元,結果公司只幫他報2萬8,差了整整1萬元。你想想看,每個月勞健保的扣繳都是依照這個金額來算,他每年少繳、少保的幅度非常驚人。但這不是說他省錢了,而是未來不管是受傷住院、生病請假、甚至退休金的計算,通通會因為這個被「低報」的薪資而變少。

這種做法叫做「高薪低報」,聽起來很學術,但本質就是老闆想省錢、省在勞保健保費這塊,卻讓員工權益縮水。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和《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公司雇主應該要依照實際的「總薪資」來報保。這個總薪資不只包含本薪,還要加上像是加班費、全勤獎金、輪班津貼、交通補助等,只要是員工有實領的項目,都應該列入勞健保投保的基礎。但不少保全公司會只報一個基本薪資,其他加給則用「零星補貼」或「業績獎金」名義來避開保險計算。

保全勞健保高薪低報案例

那為什麼要這樣做?很簡單,勞健保費是雇主與勞工一起分擔的,雇主負擔的部分佔得比重不小。舉例來說,假如某位保全實領薪資是3萬8,公司照規定應該依照這個金額為他投保,雇主的勞保健保負擔可能接近2千多元;但如果只報2萬8,雇主每個月就能省下7、8百元以上,一年下來就是一筆可觀的成本差距。

但這種小動作一旦被查出來,代價可不小。《勞工保險條例》有明文規定,如果公司被查到有高薪低報的行為,除了要補繳原本少繳的那筆保費,還會被處以最高4倍罰鍰。意思就是說,如果某公司少繳了1,500元的勞保費,最多可以被罰6,000元。而且現在勞保費率年年調高,未來這類罰款只會越來越重。

更別提這對勞工本身有多大的影響。有不少人到了退休的年紀,才發現自己每個月能領的勞保年金少得可憐,才發現原來公司過去十幾年都幫他「低報薪資」,根本不是他的錯,卻變成自己扛下所有後果。

再舉個實際情況,如果你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或職災,相關補償、醫療給付、傷病津貼都會根據你投保的薪資來計算。那如果投保金額被故意壓低,就等於你自己要多負擔那段期間的生活費與醫療費,這是非常現實又殘酷的問題。

其實政府也不是完全不管,勞保局、健保署不定期都會針對特定行業、特定公司進行查核,尤其是保全、清潔、物流這些人力密集又容易打零工的產業,更是重點關注對象。只要被發現高薪低報,不僅要補繳,還會列入違規名單,日後要再招工、承接大型合約都會受到限制,等於自砸招牌。

保全公司為了節省那一點點支出,把員工的權益當籌碼,是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身為勞工,不只要知道自己薪資應該報多少,也要養成習慣每個月看一下自己的勞保投保金額,只要覺得怪怪的,就應該馬上反映,必要時可以向勞動部檢舉,這是自己的權益,真的不能含糊。

別等到需要醫療、請領補助或退休那天,才發現原來自己「少報了10年薪水」,那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與其賭雇主會良心發現,不如一開始就為自己的保障把關清楚,才是最實在的做法。

保全公司勞檢高薪低報會面臨什麼罰款?

如果你有在保全公司上班,或是認識做保全工作的朋友,可能都聽過「高薪低報」這件事。這種情況在保全業界其實很常見。簡單講,就是公司明明發給員工的薪水是三萬多,但在報勞健保的時候,卻只報兩萬六、兩萬八,讓員工的保險費用看起來比較低。雖然看起來是幫員工「省錢」,但實際上,是雇主在省他自己的那一大筆勞健保成本,而且,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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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追繳4倍罰鍰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的規定,只要被查出來有高薪低報,不只要補繳原本少繳的那筆保費,還會加罰最高4倍的罰鍰。比方說,如果某公司少報了3,000元的勞保費,那麼就有可能被罰到12,000元,這還不包含後續追繳的費用。更別說勞保費率逐年調漲,以後這種罰款只會越來越重,不會變輕。

恐面臨詐欺、偽造文書

但你以為這樣就沒事了嗎?其實更嚴重的是雇主可能還會吃上刑責。如果雇主是明知道薪資要如實申報、卻故意隱瞞,甚至在員工發現後提出異議,他還繼續裝死不處理,這種行為已經不只是行政違規了,有可能構成刑法裡的「偽造文書」或「詐欺取財」等罪名。如果真的走到法院,有些雇主不只是要賠錢,還可能面臨拘役、有期徒刑,甚至留下前科。

除了刑事責任,雇主也逃不了民事賠償的問題。像是員工如果因為被低報薪資,導致請領勞保失業給付、職災補助、勞退金等出現落差,那這些差額損失,依法可以向雇主求償。簡單來說,這筆錢最後還是得從雇主口袋掏出來。

保全勞資訴訟案例分享

說到這邊,我們來看看一個真實的案例,這是在桃園地方法院審理過的一件案子(改寫自106年易字第1045號刑事判決)A是一名在B公司工作的保全人員,主要是排班性質的工作,薪水是依照出勤時間來計算。A後來發現,公司報給勞保局的薪資和自己實際領到的金額差很多,也就是說自己被高薪低報了。他不服,於是就去提告,把這件事交給法院來處理。

B公司這邊的說法是,公司不是故意違法,他們解釋說對於這種浮動工時的員工,一開始都會用一個固定的薪資額度先去報勞健保,比如兩萬六。等員工過了試用期(通常是三個月),他們會再根據員工試用期的實際薪資平均來調整保險金額。也就是說,公司打算在試用期後把A的薪資補報回來,但偏偏A做不到三個月就離職,所以公司根本來不及調整。

這樣的說法聽起來好像有點道理,但法院是怎麼看的?法院認為,公司不能用「還沒來得及」這種理由來合理化高薪低報。只要員工有工作、拿到薪水,不管試用期多久,都應該依照實際薪資來投保。法律上沒有什麼「等三個月再補報」的說法。公司不能因為制度方便,就忽略勞工的實際保障。

結果這個案子,法院最後是判雇主有罪。因為雇主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如實申報薪資,已經構成對社會保險制度的破壞,也傷害了員工的權益。雖然雇主可能不是出於惡意,但法律上不能因為「流程設計」的理由來逃避責任。

這個案例其實很經典,因為保全工作很多都是按班表、時薪、輪班來給薪,變動性本來就大。但也正因為這樣,更應該要誠實報保,不然受傷、生病、甚至退休後,權益損失的會是誰?還不是辛苦工作的基層勞工。

這也提醒了很多在保全業工作的朋友,或正在入職新公司的求職者,千萬不要忽略投保金額這件事。每個月薪水多少是一回事,報給政府的是多少,又是另一回事。如果看到自己的勞保薪資比實領金額少很多,真的要提高警覺。

你可以上勞保局網站查詢自己的投保紀錄,確認公司是不是照實申報。如果發現有問題,不要害怕,先跟公司反映,真的講不通,就可以向勞動部或地方勞工局申訴檢舉。

有時候一開始只是想說「算了,沒差那幾千塊」,但等到你哪天發生車禍、需要住院、要請領勞保補助,或是離職後準備領勞退金時才發現原來金額這麼低,到時候哭也來不及。

所以說,高薪低報這件事,表面上是雇主節省成本的手段,實際上卻是讓勞工未來的保障打了折扣。對雇主來說,看似短期內省了一點錢,但萬一被檢舉、被查到,罰款、補繳、民事求償、甚至刑責全都來,後果比想像中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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